点击数:10042011-08-22 00:00:00 来源: 国家草原畜牧业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
截至8月15日,全国共实施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16.4亿元,占全年175亿元中央补贴资金总量的66.5%,补贴农机具394.3万台(套),受益农户296.5万户。今年以来,各级农机化、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如履薄冰尽职责,心无旁骛抓落实,创先争优求绩效,全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
一、创新完善操作程序
各地农机化、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财政部的要求,结合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的新情况,进一步创新完善了操作程序。一是完善公平公开确定补贴对象的方法。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各地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并公示,防止出现内部操作、优亲厚友现象。二是完善保障农民自主选择权的形式。改补贴协议为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直接用申请表替代补贴协议。补贴指标确认书由县级农机化管理部门办理,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农民凭补贴指标确认书,可直接到市场上选机购机。三是创新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鼓励各地在保证资金安全、让农民得实惠、给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下放资金结算层级。四是补贴重点。选择少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机品目在省域内满足所有农民申购需求,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使更多农民受益。
二、创新完善责任考核方式
为了进一步增强地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上,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与38个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含兵团、农垦和计划单列市)签署了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